8月18日,由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總工程師陳國生召集各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負責同志,召開中央環保督察水產養殖發證驗收工作部署會。會上通報了我市目前水域灘涂養殖證發證登記情況,總結交流了經驗做法,部署了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陳國生強調指出,中央環保督察水產養殖發證整改問題驗收工作即將開始,各縣市區局務必高度重視水域灘涂養殖證發放整改工作。一是要明確整改目標。各地要強化工作措施,務必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符合規劃的水域灘涂養殖登記發證工作和不符合規劃的水域灘涂養殖生產設施拆除,按照省海洋與漁業局要求組織抓好整改,確保按期保質完成整改任務。二是要抓緊排查督促。各地要對轄區內實際養殖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即將過期的和養殖權屬變更、經營者狀況變化的養殖證要抓緊跟蹤落實,督促做好處置工作,確保9月至12月養殖證發證率達100%。三是要強化執法巡查。各地要堅決制止未依法取得養殖證擅自在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行為,堅決制止非法侵占養殖水域灘涂和侵害合法養殖生產者利益的行為。四是要加快材料整理。各地要根據《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意見涉漁問題整改工作方案》重點任務整改清單要求,抓緊收集整理中央環保督察養殖證發放整改問題相關佐證材料,于9月15日前上報報市局。市局將于9月底或10月初牽頭組織各縣市區政府進行初驗,并于10月中旬以市委市政府名義上報省海洋與漁業局行業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