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各級政府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作任務。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一方面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另一方面要積極采取措施增加碳匯,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一、發展海洋碳匯是實現國家“碳中和”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路徑
生態系統碳匯,是相對于二氧化碳碳源而言的,指生態系統將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且固定在植被、土壤等介質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和活動。從類別上看,陸地碳匯(“綠碳”)和海洋碳匯(“藍碳”)是生態系統碳匯的主要方式。陸地碳匯是依靠植樹造林增加的碳匯,海洋碳匯是利用海洋、海岸帶、河口、濕地生物固碳、儲碳增加的碳匯。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儲存庫,單位海域中生物固碳量是森林的10倍,因此海洋碳匯從數量和效率上都較優于陸地碳匯。近幾年我國高度重視海洋在提升碳匯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從頂層設計層面對海洋碳匯發展進行部署,并發起“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藍碳計劃”和“全球藍碳十年倡議”,提出充分發揮海洋碳匯的作用,發展海洋碳匯經濟。
在“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背景下,國內沿海城市積極探索、加速推進海洋碳匯工作。
以海洋碳匯核算推進海洋資源產業化。深圳市于2020年率先編制完成全國首個《海洋碳匯核算指南》,促進海洋碳匯資源與陸地碳匯資源統籌納入排放交易體系,加快實現資源資本化的進程。遼寧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藍碳生態系統調查評估試點技術培訓會,并將于今年啟動遼河口藍碳生態系統調查評估試點,掌握鹽沼植被、海草床等藍碳生態系統碳儲量。
以海洋碳匯交易落實構建人類海洋命運共同體。廈門市提出率先開展海洋碳匯交易,展現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擔當,為我國建設海洋強國、構建人類海洋命運共同體作出廈門應有的貢獻。
以海洋碳匯研究助力海洋新經濟先導區建設。海南省明確提出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具體措施包括制訂海洋生態系統碳匯發展路線圖,調查研究全省海洋碳匯的分布狀況,尋求海洋增匯的路徑,開展碳匯試點。威海市在其南部海域建設藍色碳谷,積極探索發展海洋碳匯,在海洋生態經濟研發平臺和海洋碳匯研究方面主動發力,推動海洋新經濟先導區建設。
二、推動海洋碳匯創新性發展
海洋是青島的突出優勢和特色所在。發展海洋碳匯產業是我市融入國家“碳中和”大戰略的重要基點,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經略海洋的重要指示、持續推進海洋攻勢、創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途徑。建議從海洋碳匯產品培育和海洋碳匯交易市場建設兩方面著手,圍繞完善政策體系、增強科技支撐、健全產業鏈條、建設交易試點和拓展國際合作等措施推動海洋碳匯經濟發展。
推動海洋碳匯發展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
擴大海洋碳匯產品供給。堅持海洋碳匯存量保護與增量擴大并重。存量方面,我市膠州灣海岸的蘆葦、堿蓬、大米草和養殖池區域蘊藏巨大的碳匯潛能,但近年來膠州灣堿蓬區、大米草區域有縮小趨勢。為保護海洋碳匯存量,需要對海堤進行生態化改造,在水質治理和環境整治的基礎上,配套以海岸帶生態修復重建和海岸帶生物資源養護,并對周圍景觀加以提升改造,以達到生態系統功能的優化。增量開發方面,建設耐鹽經濟作物種源繁育基地,利用鹽堿荒灘種植作物,恢復土壤自然代謝機能。發揮海水養殖業,尤其是藻類、貝類養殖固碳儲碳的功能,支持海水立體綜合養殖,加強海底森林、海上平臺和岸基配套,推進人工魚礁和海洋牧場建設,擴大海洋碳匯總量。
建設海洋碳匯交易市場。《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全國碳交易市場正加速推進。目前我國碳匯交易以林業碳匯為主體,主要形式是植樹造林和森林管理等。海洋碳匯工作開展時間較晚,與海洋碳匯交易相關的制度、規范、技術、標準等還未形成。我市可立足于自身海洋特色,依托所處膠東經濟圈的海洋優勢以及面對日韓的區位優勢,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建設地區性海洋碳匯交易試點。在海洋碳匯金融試點中推動形成標準體系和交易規則,建立海洋碳匯交易市場。建設涵蓋海洋碳匯核算、評價、交易為一體的海洋碳匯發展示范區,探索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機制和模式,為全國海洋碳匯交易系統提供范本。
推進海洋碳匯發展的重點工作主要包括:
完善政策體系。海洋碳匯工作業務性強,涉及面廣,利益關聯度高。要認真研究國家關于“碳中和”和海洋碳匯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既定政策,尋找借力點和結合點,構建我市支持海洋碳匯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找準定位,科學制定具有青島特色的海洋碳匯發展規劃;加快發展戰略研究,建立海洋碳匯發展的標準體系和考核體系;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建立并完善與海洋碳匯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建立協調共進機制。
增強科技支撐。根據國內外海洋碳匯技術發展的現狀和趨勢,結合我市海洋碳匯發展的優勢和潛力,加大對相關技術和產業發展研究的支持。建立海洋碳匯發展技術措施庫,形成海洋碳匯發展重點關鍵技術目錄,引導科研力量加大對海洋碳匯重點關鍵技術的投入。支持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科院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山東大學海洋研究院、中國海洋大學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學科建設,開展技術攻關,建設不同類型的研發平臺。加強與日韓以及“一帶一路”各國海洋人才的交流合作,培養海洋碳匯研究和產業方面的重點人才,推動開展聯合辦學。建立海洋碳匯調查評估技術體系,加速碳匯方法學開發,盡快形成規范的海洋碳匯標準體系,實現標準引領。
健全產業鏈條。圍繞海洋碳匯的投資、生產、開發與貿易健全產業鏈條。推進藻類養殖、碳匯漁業、低碳養殖、海洋牧場發展,建設海洋碳匯產業化示范項目。在政府引導下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海洋碳匯發展聯盟,形成研發-應用-產業聯動機制。創新開發針對海洋碳匯的金融產品,拓展涉海類企業的融資渠道,創造平臺使海洋碳匯產業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順暢有效對接,打通金融資本進入海洋碳匯領域的路徑。運用市場的邏輯、資本的力量,推動海洋碳匯規模化示范應用和商業化進程。
建立交易試點。爭取在海洋碳匯交易市場建設中先行先試。在加強海洋碳匯機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海洋植被生態系統經濟價值評估和海洋生物固碳產業評價標準,為開展海洋碳匯交易提供技術規范。賦予海洋碳匯企業產權確權,建設海洋碳匯交易市場,開展交易平臺建設,出臺交易細則,鼓勵企業上市交易。以海洋碳匯交易市場形成示范效應和帶動效應,推動形成海上合作的利益共同體,在海洋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中走在全國前列。
拓展國際合作。搭建區域合作平臺,積極推進在海洋碳匯、海洋防災減災、海洋生態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爭取建設中日韓海洋碳匯合作示范區,建立東亞區域“藍碳”標準體系,建立“海洋碳匯發展基金”, 扶持海洋碳匯產業發展,支持開展近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研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對外交流的橋梁作用,建立與先進國家有關海洋碳匯發展的合作機制。
(作者單位:青島市情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