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朱 彧)近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落實區域戰略統籌機制,推動陸海統籌發展,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方案》提出,天津將落實海洋強國戰略,優化配置與海洋相關的產品、服務和資源,推動海洋經濟跨越發展,構建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凸顯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提升海洋綜合管理能力,積極參與海洋治理。編制實施海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嚴格圍填海管控,強化海河流域水污染源頭治理、區域協同治理,實行“一河一策”,全面消除入海河流劣Ⅴ類水質,促進海岸地區陸海一體化生態保護和整治修復。加強海洋經濟發展頂層設計,高標準建設海洋經濟示范區。做好海洋經濟統計和核算制度更新部署和管理,開展海洋經濟定期統計監測,編制運行評估報告。
《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推進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在投融資、服務貿易、商務旅游等方面進一步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和國際影響力,打造成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排頭兵和主力軍。
深圳市委、市政府以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為總綱,擬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行動計劃。2018年10月,深圳發布《關于勇當海洋強國尖兵 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明確到2035年,基本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決定》涵蓋了海洋產業、科技、空間、生態、文化和全球治理等各領域,明確了深圳的海洋發展方向。隨后,深圳推出了創建一所國際化綜合性海洋大學、打造一個全球海洋智庫等“十個一”工程和65個重點項目。
今年初,深圳市政協將“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專題協商列入年度計劃,并開展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認為,深圳對海洋資源的開發特別是在海港建設上成效顯著。當前,在海洋資源深層次開發方面,仍具有很大潛力和上升空間。同時,深圳擁有區位及港口資源、海洋產業基礎、海洋旅游資源等優勢,但存在土地空間條件制約海洋產業發展等問題。11月21日,深圳市政協進行專題協商,發布了《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研究報告》,提出了7個方面25條建議,包括提高國際航運樞紐地位、完善現代航運服務業產業鏈、創新引領促進海洋新型產業發展等。
今年,上海朝著“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目標發力。10月底,上海市海洋局、上海交通大學聯合舉辦“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論壇。論壇上,國內外海洋領域專家學者圍繞海洋城市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等議題展開深入探討,共謀上海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戰略定位和發展思路。
11月14日,上海市海洋局召開“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政策措施研究”課題推進會。會議強調,一要立足上海海洋經濟領域的重點發展方向,提出讓優勢更優、讓特點更顯的具體舉措;二要對接上海“五個中心”建設,落實“三大任務”,在海洋領域謀劃創新水平高、操作性強的具體舉措;三要服務海洋綜合管理,提出進一步加強海洋生態修復、海洋公共服務、海洋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具體舉措。據了解,下一階段,上海市海洋局將會同相關研究團隊開展調研和專家意見征詢,以深化完善“上海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政策措施研究”成果,并盡快形成政策建議。
主辦單位:黃海水產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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