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7年12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57號),公布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并對有關問題做出安排,其中,注冊驗船師(漁業船舶類)(以下簡稱“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考試時間定于2018年10月27日~28日,標志著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制度實施正式拉開序幕。
注冊驗船師制度是國家對從事船舶檢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準入的制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和農業部共同負責實施,并按職責分工對該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注冊驗船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驗船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船舶檢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制度是農業行業的第一個國家級職業資格制度,因其關乎公共安全、漁民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被列入國家準入類職業目錄清單。實施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制度對推動政府部門簡政放權,加快職能轉變,提高漁船質量安全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制度對推動漁業船舶檢驗社會組織體系建設,培育和強化漁船檢驗監管的技術支撐力量,確保漁船檢驗質量,都將發揮重要作用。注冊驗船師制度實施后,將逐步培養一支與我國漁業船舶檢驗發展相適應、數量充足、技術精湛、專業結構合理的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為發展現代漁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漁村提供堅強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撐。
2018年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資格考試根據《注冊驗船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驗船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開考。注冊驗船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漁業船舶資格考試分“A遠洋漁業船舶、B國內海上漁業船舶、C國內海上小型漁業船舶、內河漁業船舶和D內河小型漁業船舶”四個級別,各級別都有相應的報考條件,各級別考試均設船舶檢驗專業法律法規、船舶檢驗專業實務、船舶檢驗專業綜合能力、船舶檢驗專業案例分析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并與農業部共同用印的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方可從事規定范圍的漁業船舶檢驗工作。
漁業船舶注冊驗船師考試大綱、考試復習指南擬于2018年3月發布,考務管理系統擬于2018年5月啟用。有關消息請關注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官方網站(www.cjj.m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