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約記者萬晨)為了加快轉變遠洋漁業發展方式、提升整體水平和國際競爭力,農業部近期下發《關于促進遠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時期遠洋漁業發展將以加快轉變遠洋漁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升遠洋漁業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為目標,優化生產布局,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產業體系,提高管理水平,推動我國從遠洋漁業大國向遠洋漁業強國轉變。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發展重點和政策措施:一是優化遠洋漁業生產布局。發展壯大大洋性漁業,重點開發中上層魚類、頭足類、軟體動物等資源;鞏固提高過洋性漁業,與主要入漁國建立互惠互利、長期穩定合作關系;積極開發以南極磷蝦為主的南極海洋生物資源,早日實現南極磷蝦的商業性規模開發。二是加強遠洋漁業能力建設。提升遠洋漁船裝備水平,推動漁船及船用裝備的更新改造和升級;積極實施遠洋漁業資源探捕調查,建設專業遠洋漁業資源調查船,加強對先進遠洋漁船、船用設備、新型漁具漁法及捕撈節能降耗技術的開發研究;加強遠洋漁業專業人才培養。三是完善遠洋漁業產業體系。積極發展捕撈相關的精深加工、市場開拓、物流配送等配套產業,延長遠洋漁業產業鏈條;鼓勵建立遠洋漁業海外綜合性基地,在國內沿海重點地區建立產品加工、集散基地和專業交易市場或平臺,加快遠洋漁業產業配套設施建設。四是提升遠洋漁業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與國際漁業管理規則相適應的管理制度,推動遠洋漁業管理手段創新,提高國際履約能力;加強遠洋漁船船員管理,加強培訓教育,保障船員的合法權益;強化遠洋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制定老舊遠洋漁船報廢標準;提高遠洋漁業行業組織化程度。五是加強遠洋漁業政策支持。加大遠洋漁業政策扶持力度。積極完善和落實遠洋漁業補貼、稅收等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遠洋漁業資源調查監測和探捕、漁船更新建造、基地建設、產品研發加工和市場開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我國遠洋漁業起步于1985年,經過26年的發展,我國已成為世界主要遠洋漁業國家之一,2011年總產量和總產值分別達到115萬噸和126億元,作業漁船1628艘,運回水產品63萬噸。我國遠洋漁業已成為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爭取和維護我國海洋權益、保障國家食物安全、促進對外友好合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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