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國務院頒布《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以下簡稱《行動綱要》)以來,全國漁業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行動綱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力度,促進了我國現代漁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
一是增殖放流力度不斷加大,形成了全國性規模聲勢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新局面。在財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農業部先后安排了增殖放流中央財政預算內項目和轉移支付專項,加大了資金投入力度。五年來,農業部分別與19個省(區、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了30余次增殖放流活動,各地舉辦增殖放流活動4400余次,參與人數達上百萬人,放流水域遍及我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和近海海域;全國累計增殖各類水產苗種1090億尾,2009年達到245億尾,提前一年完成《行動綱要》確定的年放流苗種200億尾的近期目標任務。
二是休漁禁漁制度不斷完善,國內外影響進一步擴大。農業部繼續嚴格執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和長江禁漁期制度,并于2009年和2011年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進行調整,延長休漁時間,擴大休漁范圍。2011年,農業部又首次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休漁禁漁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目前,我國每年休漁禁漁漁船達20余萬艘、漁民上百萬人,涉及范圍之大、漁民人數之多,舉世矚目,不僅在國內影響廣泛,在國際上也產生了良好反響,展示了負責任漁業大國的良好風范。
三是創建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提升了依法保護管理能力。2007年,農業部公布了《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并設立首批40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目前,農業部已分四批公布設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220個,面積超過10萬平方公里,保護了160多種重要水產種質資源及其“三場一通道”(即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關鍵棲息場所,初步構建了覆蓋我國重要江河、湖泊、近海港灣、灘涂等水域的保護區體系。
四是瀕危水生動物保護救護水平日益增強。全國共設立國家級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16處、地方級190多處,面積超過10萬平方公里,保護瀕危水生動物40多種,保護措施逐步完善,保護區管理和漁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大。農業部相繼成立長江豚類保護網絡和海洋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各地救治、放生中華鱘、海龜、江豚、斑海豹等國家重點保護水生動物1萬多頭(尾)。水生野生動物特許利用得到有效監管。實現了新疆大頭魚、松江鱸魚、大鯢、中華鱘等瀕危水生動物全人工繁殖,初步形成了以科研機構、馴養繁殖基地、水族館、海洋館為主體的水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體系。
五是推進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促進了開發建設與生態保護相協調。農業部以貫徹《行動綱要》為契機,加強規劃環評、項目環評和海洋功能區劃的審查,推進建立工程建設主體負責的生態補償機制,要求明確工程建設對漁業資源的損害情況,提出補償措施并按“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原則實施。經與環保和海洋部門、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等溝通協調,五年來累計審查了450多個建設項目,納入工程建設環保投資的漁業資源補償費用超過43億元。增殖放流等生態補償措施的落實,有效地緩解了工程建設造成的漁業資源和生態損害。
五年來,農業部全方位持續開展的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取得了良好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是保障了水產品有效供給,惠及廣大漁民。通過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多種措施并舉,維持了我國高強度約束下的漁業資源利用,維系了年海洋捕撈產量1200萬噸、淡水捕撈產量220萬噸的生產水平,維護了漁民根本利益,滿足了市場對豐富多樣水產品的巨大需求。增殖放流增收效益明顯,據對遼東灣中國對蝦捕撈生產調查,由2008年之前已形不成產量逐步恢復到2010年的716噸。據測算,2010年全國投入放流資金7.1億元,產生的經濟效益可使150萬專業捕撈漁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二是保護了水生生物資源,恢復水域生態。禁漁休漁和增殖放流等措施,為魚類等水生生物幼體的生長發育提供了時間和空間,使生物種群得以恢復、資源量得以增加,水域生態也因休養生息得以恢復生機。監測顯示,渤海和黃海北部部分海域曾經消失的中國對蝦、海蜇、梭子蟹等秋季漁汛又重新形成,浙江和福建部分近海海域也重新出現了一定規模的大黃魚群體。長江江蘇和安徽段恢復了中華絨螯蟹漁汛,捕撈產量逐年提高。中華鱘、大鯢等珍稀瀕危動物自然種群資源得到有效補充。長江監利段,2010年苗種發生量由2005年~2009年的0.4億~2.3億尾恢復到4.3億尾。
三是遏制水體富營養化,有效促進減排。通過投放濾食性魚類等水生生物,消耗水體中過剩的藻類和其它浮游生物,對防止和減少水體富營養化、凈化水質發揮了重要作用。密云水庫實施漁業控藻和凈水,2009年~2010年加大以鰱鳙魚為主的放流力度后,庫區藍藻和浮游植物藻胞密度下降速率加快,經測算,2010年度放流苗種在長成捕撈后約可輸出水體氮磷的凈值分別為29噸和8噸。在黃海北部實施的貝藻類底播,吸收水體中的碳、氮、磷等營養物質,促進了減排,減少赤潮等海洋生態災害的發生。
四是增強保護意識,形成良好氛圍。結合增殖放流舉辦漁文化、科普、環保等宣傳教育等活動,使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深入人心、民族傳統得到弘揚、社會影響不斷擴大。廣大漁民實現了由“要我休漁”到“我要休漁”的轉變,部分漁民還主動要求延長禁漁休漁期,擴大養護效果。一些專家學者和環保志愿人士積極倡導關愛水生生物,珍重生命價值,保護生態家園。許多地方通過設立“休漁放生節”、“放魚節”等節慶活動,使增殖放流活動制度化。目前,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已成為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各方面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漁民群眾積極擁護的一項社會公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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