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賓:唐啟升院士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
主持人:汪文
在現代漁業建設中,海洋牧場受到普遍的重視和關注。然而,相對于傳統的海洋捕撈和水產養殖,海洋牧場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其在世界范圍內的興起、發展只有100多年的歷史,海洋牧場建設需要進行科學和技術層面的更多探索。為此本報邀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的唐啟升院士,就海洋牧場發展的有關話題進行對話。
主持人:
非常感謝唐啟升院士對這個欄目的支持。首先,請您介紹一下世界范圍內海洋牧場的發展情況。
唐啟升院士:
在國際上,海洋牧場通常是指資源增殖,操作方式主要包括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1860年~1880年,美國、加拿大、俄國、日本等國家以增加商業捕撈漁獲量為目的,開始實施大規模的溯河性鮭科魚類增殖計劃,采用的魚類品種以太平洋大麻哈魚類和大西洋鮭為主。隨后,資源增殖活動在世界其他區域展開,如南半球的澳大利亞、新西蘭等。
1900年前后,美國、英國、挪威等國家開始實施海洋經濟種類增殖計劃,也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增殖放流,增殖放流種類包括當地重要的捕撈魚類品種,如鱈、黑線鱈、狹鱈、鰈、鲆、龍蝦、扇貝等。總的來說,歐美國家將漁業資源增殖等同海洋牧場,其主要內涵是重要經濟品種的放流增殖。
1963年后,日本大力推行近海增殖計劃,稱之為栽培漁業或海洋牧場,增殖放流種類迅速增加,規模擴大,特別是較短時期內可在近岸海域產生商業捕撈效益的種類,如甲殼類、貝類、海膽等無脊椎種類。與此同時,成規模的人工魚礁建設得到快速發展。這些活動,在國際上統稱為資源增殖( stock enhancement),同時也稱之為海洋牧場(sea ranching, marine ranching, ocean ranching)。據統計,1984年~1997年全球有64個國家和地區采用資源增殖方式增殖的海洋物種約180種。
中國的漁業資源增殖歷史悠久,早在10世紀末,我國就有將魚苗放流至湖泊的文字記載。現代增殖活動始于上世紀70年代~80年代并在最近十多年才形成了規模化,發展態勢活躍。2002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海洋牧場建設。經過多年努力,中國的海洋牧場在發展規模和技術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
主持人:
在資源增殖中出現了一些專業術語,如漁業資源增殖、海洋牧場、增殖漁業等,可否認為它們具有類似的共同意義?
唐啟升院士:
國內外對“漁業資源增殖、海洋牧場、增殖漁業”等基本術語的表述基本是一致的,也是清楚的,它們的共同目標是增加生物量、恢復資源和修復海洋生態系統。雖然在實際使用和解釋上有時有些差別,但僅是操作方式層面的差別。例如,現在國內實施的海洋牧場示范區就是人工魚礁的一種形式,或者說是一個擴大版,科學性質上沒有根本差別。陳丕茂等發表于水產學報上的文章《國內外海洋牧場發展歷程與定義分類概述》中,通過查詢大量國內外海洋牧場發展的文獻資料得出的結論證實了我的看法。
在海洋牧場的發展過程中,這些基本術語的使用也有些微妙的變化。例如,海洋牧場的英文表述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是使用sea ranching,本世紀初前后則出現了marine ranching和ocean ranching用詞,似乎意味著海洋牧場將走向一個更大的發展空間,但至今尚未看到一個具有深遠海意義的發展實例。
在日本,上世紀一直使用“栽培漁業”(漢字)或“海洋牧場”的表述,以推動漁業資源增殖的發展,并引起中國漁業界高度關注。1996年,FAO在日本召開的海洋牧場國際研討會上將“資源增殖(或增殖放流)stock enhancement)”視為“海洋牧場(marine ranching)”。如果再看一下自1997年以來5次資源增殖和海洋牧場國際學術會議的日程和大會報告(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Stock Enhancement and Sea Ranching,1997挪威,2002日本,2006美國,2011中國,2015澳大利亞,2019美國),我們會發現“資源增殖”多出現在研究領域用詞中,而“海洋牧場”則出現在操作層面或管理層面用詞中。21世紀以來,“栽培漁業”或“海洋牧場”這些用詞在日本逐漸被淡化,更多的使用“資源增殖”,在相關專著出版物書名用詞中特別明顯。這些用詞的微妙變化,其內在原因值得關注和深入研討。
在中國,國務院于2013年召開全國現代漁業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明確現代漁業由水產養殖業、捕撈業、水產品加工流通業、增殖漁業、休閑漁業五大產業體系組成。增殖漁業是漁業資源增殖活動達到一定規模時形成的新業態,作為現代漁業體系建設的一個新的部分,包含了漁業資源增殖活動或海洋牧場的主要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國內存在海洋牧場概念泛化情況。國際上對海洋牧場的定義僅見8項,且定義的表述和內涵大同小異、同一定義多年廣泛使用,顯示出各國學者和機構對于海洋牧場定義的提出是慎重的、嚴謹的。在國內,由于國家重視海洋牧場的發展,部分地方將網箱養殖以及筏式養殖也作為海洋牧場,甚至把所有水產養殖內容都向海洋牧場里面“裝”,導致了海洋牧場概念不清晰、不嚴謹。1947年至今,國內的海洋牧場的定義或概念有37項,其中,1947年2005年僅見12項,而2007年~2019年新增的有25項。總體上,海洋牧場的定義中,資源增殖和海洋生態保護為主要內容。
主持人:
在資源增殖活動中,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是兩個重要手段。從科學原理和實際情況看,增殖放流、人工魚礁分別發揮哪些作用呢?
唐啟升院士:
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對漁業資源增殖的發展定位略有不同,增殖放流強調對增加漁業生物量的貢獻,人工魚礁則強調對修復生態系統的貢獻。
開展增殖放流,需要向海中大量釋放幼魚,這些幼魚捕食海洋環境中的天然餌料并成長,從而增加漁業作業海域的生物量,然后形成一定的海洋捕撈量。
人工魚礁發展之初,主要以誘集、捕獲魚類為目的,稱為“人工漁礁 (fishing reef)”;隨著人工魚礁功能的拓展,除了用于誘集魚類進行捕撈之外,還可以給海洋生物提供起到保護作用的場所,其英文名稱演變為fish reef, artificial reef, artificial habitat。投放人工魚礁,是通過工程化的方式模仿自然生境(如珊瑚礁),旨在保護、增殖或修復海洋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它所惠及的產業不僅是海洋捕撈,而且包括海上養殖、海上休閑等。
目前,對于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對恢復漁業資源的貢獻定位,均持謹慎態度。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增加漁業生物量與恢復漁業資源”不能混為一談,因為,兩者分別是種群數量變動機制上二個層面的過程。例如,5月~6月放流的對蝦苗,當年9月~10月漁業收獲了,稱之為增加了漁業生物量(資源量),第二年需要繼續放流對蝦苗,才能保持漁業持續收獲,年復一年,不能中斷。持續了160年的世界鮭科魚類增殖就是通過年復一年的放流,才保證了這個事業的成功。
假如放流后或經過幾年放流,不用再放流而漁業資源量能持續維持在較高水準上,那就達到了資源自然恢復的目的,現實中這種實例鮮有所見。
主持人:
從國際上增殖放流的發展情況看,有哪些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借鑒呢?
唐啟升院士:
國際《海洋科學百科全書》“海洋牧場”條目中稱,大約60%的放流計劃是試驗性或試點性的,25%是嚴格商業性的(捕撈),12%具有商業和娛樂目的(游釣或休閑漁業),只有少數(3%)致力于資源增殖。國際上100多年的增殖史表明,實現資源恢復意義的增殖比較難。產生這樣結果的原因,除增殖技術和策略本身的問題外,主要是因為生態系統的復雜性和多重壓力影響下的不確定性所致。
挪威鱈魚增殖放流經過20年的醞釀、100多年的反復試驗,最終停止了,因為無法達到資源恢復和增加補充量的目標,經濟上也不合算。挪威的鱈魚放流仿照的是已取得成功的鮭鱒魚放流的規則,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卻失敗了。這就說明,增殖放流具有不可復制性。
日本在栽培漁業50年小結中說,“未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因為當初設定的目標之一為“擴大與復育資源量”。2010年制定的日本第次栽培漁業基本方針,雖明確表示將過去的“一代回收型”改為“資源造成型”,但短時間內仍然沒有讓人們看到希望。
世界海洋漁業資源數量波動歷史表明,漁業資源恢復是一個復雜而緩慢的過程,而目前我們的科學認識還很膚淺,控制力也很弱,設置過高或太理想化的目標難以實現,開展深入持續的基礎研究對未來發展十分必要。
2018年,我們對世界主要資源增殖國家做過一些調訪,其中,赴美國調訪組的調查研究表明,美國是每年都對鮭鱒魚進行放流,捕撈的鮭鱒魚90%以上是放流的。這就說明,美國的增殖放流從1860年開始算的話,160年里一直持續不斷的放流,只是增加了漁業生物量,形成了很好的休閑漁業產業,但并沒有對資源恢復起到明顯的作用。
事實上,從增加漁業生物量或經濟效益的角度看,“一代回收型”的增殖放流是可取的,即當年增殖當年見效,資源生物量增加,漁業者有了收益。例如,中國黃海、渤海對蝦增殖放流是在學習日本瀨戶內海栽培漁業經驗基礎上開展的,當年經濟效益顯著。
主持人: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如何借鑒國外的經驗和教訓,促進海洋牧場的科學發展呢?
唐啟升院士:
國際上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均值得高度重視和認真研究。對于發展中的我國漁業資源增殖事業(或稱海洋牧場),應該實事求是,準確、適當地選擇發展定位,而且這樣的選擇應是多向和分類的,包括不同的需求目標和功能目標,不同類別的效益目標,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
我國海域遼闊、海岸線漫長、地理氣候多變、生態環境多樣,各地海域使用管理機制不一,海洋牧場的發展定位和規劃建設目標不能一概而論。東南沿海各省市區的海洋牧場海域,一般屬國有公共海域,離陸岸較遠,水深較深,海洋牧場面積不大、海陸不連貫,培育海洋牧場大企業比較困難,參與海洋牧場管護和休閑漁業開發的涉漁企業或村委會規模小、資金不雄厚,但以人工魚礁、增殖放流為基礎的海洋牧場長效生態效益顯著。
東北沿海各省市的海洋牧場海域,一般是從岸邊至往外的整片海域均是海洋牧場企業確權所有,在海洋牧場建設、維護及收益中,責權清晰,企業積極性很高,管理的效率相對較高,但企業管理也存在如何確保公共投資公眾獲益,防止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效益,以及大規模多年增養殖利用少數品種,導致品種退化、生態受損問題。
在海洋牧場建設上,需要采取精準定位措施:即各類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建設實施前應有明確的目標定位,甚至采取一類一定的單向措施來保證目標的實現。從目前狀況看,單向目標定位比較現實,綜合目標定位需要較長的時間實踐,難以驗證或考核,容易脫離現實。
人工魚礁如果定位在修復海洋生態環境上,那就朝著國家海洋公園的方向去建設,成為國家投入型的公益性公園。
另外,增殖策略或適應性增殖模式也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問題。如大西洋鱈增殖效仿鮭科魚類增殖,放流仔、幼魚,未能獲得成功。中華絨螯蟹采取放流親蟹策略,增殖效果顯著。
《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確認漁業資源增殖是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漁業資源增殖包括: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增殖放流;科學建設人工魚礁,注重發揮人工魚礁的規模生態效應;積極推進以海洋牧場建設為主要形式的區域性綜合開發,建立海洋牧場示范區,以人工魚礁為載體,底播增殖為手段,增殖放流為補充,積極發展增養殖業,并帶動休閑漁業及其他產業發展。
主持人:
在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的科學規劃上,有哪些普遍性經驗值得重視?
唐啟升院士:
在增殖漁業的發展策略上,有兩點經驗是值得總結的。第一點是增殖放流要快放快收。2015年,我們請一位日本專家做報告,談日本增殖放流的經驗和教訓,其中提出,日本增殖放流見效的都是當年放當年收的品種,這和我國增殖放流對蝦和海蜇的情況是類似的。也就是說,要快放快收,要放流生命周期短的、見效快的品種。
第二點是增殖漁業與休閑漁業的融合。前幾年,我們去看碳匯漁業的一個增殖試驗點,在碼頭上看到新建的休閑漁船平臺,村里的漁業公司負責人介紹,他們在試驗點搞休閑漁業,實行三產融合。在西方國家,很多地方的增殖放流是和游釣漁業相對應的。現代漁業注重三產融合發展,同樣,增殖漁業與休閑漁業融合發展,也是很重要的。
科學規劃增殖放流、人工魚礁,需要注意增殖漁業與水產養殖的差異,其中一個重要差異表現在可控性上。即水產養殖是一個可控程度相對較高或基本可控的系統,而增殖漁業卻是一個可控程度較低或不可控的系統,無論是增殖放流還是海洋牧場,都具有較高的不可控性。比如增殖放流,一條魚放到海里以后,它是在一個大生態系統里活動,它與其他生物(包括同類的競爭者、捕食者和被捕食者等)及其環境的關系變得錯綜復雜,再過一段時間也不知道游到哪里去了,這個可控程度是很低的,我們只能在大的方向上,按照通常的規律做一些判斷。人工魚礁也是同樣的情況,可控性比增殖放流稍微強一點。
總之,深入研究漁業資源增殖事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將會使增殖漁業或海洋牧場作為一種新業態,在推動現代漁業發展中發揮更大、更實際的作用。
主持人:謝謝唐啟升院士。
*本文部分內容在《中國漁業報》刊出稿基礎上稍加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