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加快推進海洋漁業發展若干措施》,全力推動海洋漁業經濟發展,助力江蘇建設海洋強省、農業強省。
若干措施明確將制定出臺海洋牧場建設、深遠海養殖設施裝備建設、遠洋自捕水產品回運等支持政策實施細則,進一步拓展海洋漁業發展空間。
為推動遠洋漁業發展,江蘇鼓勵高品質遠洋自捕水產品回運,明確對國內遠洋漁業企業進入江蘇卸載的自捕魚,給予一定的運輸費用補貼;鼓勵沿海地區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吸引遠洋漁業企業落戶,通過重組、兼并等方式,助推遠洋漁業全產業鏈、規模化、集聚發展。
在深遠海養殖方面,江蘇明確對重力式深水網箱和桁架類大型養殖裝備,省級財政資金最高補助1000萬元;對新建的大型養殖工船,省級財政按照不超過總造價15%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為夯實海洋漁業發展基礎,若干措施明確將支持沿海地區以縣為單位,探索推進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基地、海水生態健康養殖基地等建設,提升灘涂、近海養殖設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