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據山東省政府新聞辦發布會消息,山東全面推行“灣長制”,正在編制關于渤海灣、萊州灣、丁字灣3個省級海灣的“一灣一策”污染防治方案,為重點海灣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政策支撐。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成立了工作專班,本著“立足需求、規范高效、便捷操作”的原則,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總體思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山東省灣長制會議制度》《山東省灣長制信息管理制度》《山東省灣長巡查規定》。隨著灣長制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將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管海、治海的主體責任。
據了解,山東將編制實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旨在系統謀劃今后一段時期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規劃的組織編制,此舉將作為山東深入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責任目標,明確實施路徑。
此前,經省政府批復同意,《山東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8~2020)》印發實施,把山東省海域規劃為17類341個分區進行分區管控,對全省近岸海域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確保至2020年,全省海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近岸水質穩中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