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國家海洋局辦公室印發《訪問中國南極考察站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原則上應在中國法定節假日開展訪問考察站活動,符合條件的訪問人數每批次不超過100人,在站活動時間不超過1小時。
據悉,該規定旨在保護南極環境和生態,規范訪問中國南極考察站活動。規定適用于訪問考察站開展旅游、探險、文化、科普、體育等活動的管理。經國家海洋局批準、以科學研究為目的開展的科學考察活動以及政府間合作交流活動不在本管理規定范圍之內。規定所稱考察站是指以科學研究為目的,在南緯60度以南地區設立的包括建筑物、科考場所以及附屬設施等組成的考察基地,是國家批準設置的公益性科研單位,主要承擔科學考察、業務化觀監測、運行維護等任務。
規定要求,訪問考察站應以保護南極環境、不影響考察站正常科考和后勤保障工作為原則。無人值守的考察站不接受訪問申請。訪問時間原則上應在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法定節假日。每批次訪問考察站人數不超過100人,在站活動時間不超過1小時,每日訪問總人數不超過400人。訪問考察站應提前取得國家海洋局同意,在到達考察站前24小時~72小時之內通知考察站,并出示國家海洋局同意訪問的批復。
訪問期間,應遵守《南極活動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服從考察站安排,在指定區域和路線內活動,禁止觸碰或損壞設備;禁止使用無人機航拍、禁止使用發射功率大的設備和高噪音設備;禁止攜帶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等宣傳資料;禁止未經許可在考察站開展商業活動;禁止有損公序良俗和國家形象的行為;禁止其他違反南極條約法律體系和國內相關規定的活動。違反上述要求的,考察站有權糾正、中止違規行為并勸離。視情節嚴重程度,通過有關渠道提請所屬國相關部門追究責任,并將違規行為通報有關國際組織。
在訪問考察站期間如遇突發事件,考察站將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