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將對約7000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積進行主體功能區劃分,到2020年海洋主體功能區布局基本形成。
據悉,本規劃是廣西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海洋空間開發的基礎性和約束性規劃,規劃范圍為依法管理的近岸海域和潿洲島—斜陽島周邊海域,以及629個無居民海島。其中,近岸海域西起中越北部灣北部海上分界線,東至粵桂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向陸一側至海岸線,向海一側位于距離潿洲島北端約5000米東西方向的直線,潿洲島和斜陽島周邊海域為潿洲島、斜陽島向外約3000米。
海洋主體功能區按開發內容可分為產業與城鎮建設、農漁業生產、生態環境服務3種功能。依據主體功能,廣西海洋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其中,優化開發區域海域面積2824.2平方公里,占40.3%;重點開發區域海域面積1236.6平方公里,占17.7%;限制開發區域海域面積2428.6平方公里,占34.7%;禁止開發區域海域面積510.7平方公里,占7.3%。
廣西海洋和漁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優化開發區域是指現有開發利用強度較高,資源環境約束較強,產業結構亟須調整和優化的海域。重點開發區域是指在沿海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發展潛力較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可以進行高強度集中開發的海域。兩類區域均是海洋經濟活動主要載體。其中,優化開發區域主要進行用海存量消減,重點調整產業結構、用海結構,限制大規模、擴張式的海域開發利用活動。重點開發區域則是沿海地區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空間拓展區域,允許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適度占用、改變海岸線,允許大規模、高強度的海域開發利用活動。
限制開發區域是全區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和海洋生態功能的海域,禁止開展對區域主要功能有較大影響的開發利用活動,允許適度發展生態旅游、生態養殖、休閑漁業等。
禁止開發區域是指對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具有重要作用的海域,包括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公園重點保護區和重要河口區域。據悉,根據廣西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方案,《規劃》將重要入海河口增加到了禁止開發區域的海域范圍,包括北侖河口、江平江口、大風江口、南流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