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副部長于康震解讀《“十三五”全國遠洋漁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記者:近日,農業部發布了《“十三五”全國遠洋漁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請問當前出臺這個規劃出于什么考慮?
于康震:我國遠洋漁業自1985年起步以來,持續較快發展,尤其是“十二五”期間取得了跨越式發展。截至2016年底,全國遠洋漁業企業162家,比2010年增長46%;在外作業遠洋漁船2571艘,比2010年增長66%;遠洋漁業總產量199萬噸,比2010年增長78%。作業海域涉及42個國家(地區)的管轄海域和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以及南極海域。我國遠洋漁業產業規模已居世界前列,同時在產業結構、裝備水平、科技支撐能力、管理水平、國際合作等方面均取得長足進步。
遠洋漁業發展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目前遠洋漁業面臨的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遠洋漁業進一步發展面臨著一系列困難和問題:
一是國際海洋漁業管理正在發生重大變革。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可持續資源利用、負責任漁業管理、打擊IUU漁業活動等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焦點,被聯合國列為重要議題;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下的漁業補貼談判緊密進行,生產性政府補貼被高度關注;全球所有公海基本納入區域漁業管理,管理要求日益嚴格;沿海國資源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合作領域和合作方式不斷拓展。
二是我國遠洋漁業傳統發展模式亟待改變。目前我國遠洋漁業發展和管理現狀與國家戰略要求仍有差距。部分遠洋漁業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管理不規范、安全發展意識不強,涉外違規事件仍時有發生,船員素質不高且后繼乏人;產業結構仍相對單一,產業鏈短,科技支撐和綜合開發能力等仍然偏低,綜合漁業基地建設相對滯后,國內市場開發不充分。
在遠洋漁業發展歷程中,我們先后發布過《我國遠洋漁業發展總體規劃(2001—2010年)》和《農業部關于促進遠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2012年),可以說,通過規劃來指導規范,是我國遠洋漁業不斷取得進步的成功經驗。“十三五”是我國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關鍵時期,遠洋漁業也要順應國內外漁業發展形勢。因此,有必要制定“十三五”遠洋漁業發展規劃,調整發展思路,推動轉型升級,強化規范管理,打擊非法捕撈,適應國際規則,促進遠洋漁業規范有序發展,樹立負責任漁業大國形象,使我國從遠洋漁業大國邁向遠洋漁業強國。
記者:從《規劃》看,“十三五”時期全國遠洋漁業發展是什么樣的一個總體思路?
于康震:《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全國遠洋漁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為目標,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進轉型升級,穩定船隊規模,提高質量效益,強化規范管理,加強國際合作,提升國際形象,努力建設布局合理、裝備優良、配套完善、生產安全、管理規范的遠洋漁業產業體系,在開放環境下促進我國遠洋漁業規范有序發展。
按照這個指導思想,我們確定的主要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全國遠洋漁船總數穩定在3000艘以內,漁船專業化、標準化、現代化程度顯著提升。年產量230萬噸左右,遠洋漁業自捕水產品運回國內比例達65%以上。嚴控并不斷提高企業準入門檻,遠洋漁業企業數量在2016年基礎上保持“零增長”,培育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遠洋漁業企業。增強科技支撐,提升產業創新與競爭力。產業鏈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建成一批遠洋漁業綜合基地。遠洋漁業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涉外違規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記者:您說“十三五”末將遠洋漁船總數控制在3000艘以內。為何要控制遠洋漁船規模?下一步中國還會發展遠洋漁業嗎?
于康震:首先,我們要堅持遠洋漁業長遠發展不動搖。遠洋漁業作為國家戰略產業,是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海洋強國”和“走出去”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國內優質水產品供應、保障國家食物安全、促進雙多邊漁業合作、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等具有重要意義,我們發展遠洋漁業的長遠方向沒有改變。二是適當調整發展節奏。如前所述,“十二五”期間,我國遠洋漁船增長較快,作業漁船和已批在建漁船合計近3000艘,對于資源承載能力、管理能力、保障能力、市場空間等都造成了一定壓力,需要進行消化、調整、穩定。三是嚴格控制遠洋漁船規模。規劃到“十三五”末,全國遠洋漁船要穩定在3000艘以內,目前已經基本沒有增長空間,除老舊漁船更新改造外,“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增遠洋漁船。四是促進轉型升級。不增加漁船數量,不代表不發展遠洋漁業。要推進遠洋漁業轉型升級,從外延擴張轉變為提質增效,實現規范有序發展。要提高從業門檻,壓減企業數量,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壯大一批現代化遠洋漁業龍頭企業,提高企業綜合實力、管理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對新設立遠洋漁業企業也要嚴格控制,原則上不再新批設立遠洋漁業企業。
記者:我注意到近幾年發生了數次中國遠洋漁船被有關國家抓扣事件。請問農業部如何規范中國遠洋漁船?有何具體舉措?
于康震:作為負責任漁業國家,我部對違規漁業行為的態度始終非常明確,就是“零容忍”。2016年以來,我部堅持不懈打好遠洋漁業規范有序發展的硬仗。一是對所有查實的違規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對經過調查核實的78家違規遠洋漁業企業、264艘違規漁船及有關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處罰,扣減國家財政補貼約7億元,對206名漁船船長予以罰款,吊銷10名船長職務船員證書,取消3家企業的從業資格,暫停5家企業的從業資格。二是建立遠洋漁業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發布第一批遠洋漁業從業人員“黑名單”,將6名被取消企業資格的有關負責人和10名被吊銷職務船員證書的船長列入“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有關負責人3年內不得在遠洋漁業企業擔任主要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船長自被吊銷職務船員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漁業船員證書。三是打擊外籍船IUU活動。我們配合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對1艘進入我國港口的外籍IUU運輸船實施港口檢查,扣留、沒收了該船非法轉載的南極犬牙魚。配合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將16艘“三無”涉漁船舶列入IUU漁船名單,并予以全社會公告,這些船舶和船上漁獲一旦進入我國港口,將立即被扣押、查處。四是履行負責任國家義務。依托上海海洋大學成立了遠洋漁業國際履約研究中心,統籌相關單位的科研和管理人員力量,建立了國際漁業履約隊伍。針對我加入的7個區域漁業組織,分別建立專門的履約小組,負責對口跟蹤并與相關區域漁業組織進行聯絡。積極參與各區域漁業組織的會議及其養護措施制定,并通過將其轉化成國內管理規定的形式要求各地和相關遠洋漁業企業執行,履行負責任國家義務。應該說,這些舉措體現了我國打擊非法漁業活動的決心,也取得了明顯成效,遠洋漁船違規作業行為明顯得到遏制,遠洋漁業規范管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這不僅樹立了負責任漁業大國形象,也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