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近日發布了《廣東省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行動計劃(2016~2020)》,提出大力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完善,海洋管理保障能力顯著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取得重大進展。
《行動計劃》明確了10個大項共32小項主要任務,包括強化規劃引導和約束、實施總量控制和紅線管控、深化海洋資源科學配置和管理、嚴格海洋環境監管與污染防治、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海洋監督與執法、實行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與支撐能力、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宣傳教育與公眾參與等方面的內容。
按照《行動計劃》,廣東將嚴格圍填海項目審查,從嚴限制單純獲取土地性質的圍填海項目,對存在批而不填、圍而不填、填而不建的市(縣)地區暫停受理圍填海申請,引導新增建設項目向存量圍填海區域聚集。嚴格執行圍填海禁填限填要求。
《行動計劃》還列出4方面的重大項目和工程,其中包括“美麗海灣”建設、“美麗海岸”整治、“美麗海島”保護和“美麗濱海濕地”修復等“四美”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工程。
“四美”工程提出,各沿海市選址建設1~2個美麗海灣;2016年,全省組織開展海灣增殖放流區劃研究,不斷提升增殖放流的質量與規模,到2020年,完成增殖放流苗種數量達到30億尾(粒)以上,新建10個人工魚礁區,構建10個海洋牧場,推廣生態養殖、休閑漁業和碳匯漁業;到2020年,全省整治修復海岸線不少于400公里,建成濱海休閑廊道和海岸景觀帶不少于200公里;完成10個海島的生態修復,恢復受損海島的地形地貌和生態系統,80%的有居民海島固體廢棄物和污水得到有效處置;全省新增紅樹林1000公頃,新增海草床100公頃。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4年會將重要、敏感、脆弱的海洋生態系統納入海洋生態紅線區管制范圍并實施強制保護和嚴格管控,開展海洋生態紅線區監測與評估試點,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區常態化監測與監管,防止違背海洋生態紅線區管制要求的開發建設活動,到2018年實現全省海洋生態紅線區的業務化監測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