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馬艷霞)1月20日,農業部就海洋漁業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農業部副部長于康震、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向媒體介紹海洋漁業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海洋漁業資源管理,加大漁業資源保護力度,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最近,農業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研究出臺了“十三五”海洋漁船“雙控”管理、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和伏季休漁三項重大改革制度。其中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是新設立的一項重大制度,漁船“雙控”和伏季休漁是在已有管理制度基礎上的改革和鞏固完善。經前期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漁船“雙控”和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已經國務院同意,于日前正式公布實施。新的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經農業部黨組同意,也在日前正式公布實施。
《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內漁船管控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的通知》總體精神就是要將漁船捕撈能力和漁獲物捕撈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主要體現在兩個具體目標:一個是漁船投入的控制目標,到2020年全國壓減海洋捕撈機動漁船2萬艘、功率150萬千瓦,除淘汰舊船再建造和更新改造外,不新造、進口在我國管轄水域生產的漁船。通過壓減海洋捕撈漁船船數和功率總量,逐步實現海洋捕撈強度與資源可捕量相適應。另一個是漁獲物產出的控制目標,國內海洋捕撈實行負增長政策,到2020年國內海洋捕撈總產量減少到1000萬噸以內,與2015年相比減少309萬噸以上。
為了增強休漁制度實施效果,農業部在大量調研,深入了解情況和反復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新伏季休漁制度。新的制度調整幅度較大,主要變化內容有:一是統一了休漁的開始時間。所有海區的休漁開始時間統一為5月1日12時。二是休漁類型統一和擴大。首次將南海的單層刺網納入休漁范圍,即在我國北緯12度以北的四大海區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均要休漁;首次要求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三是休漁時間延長。總體上各海區休漁結束時間保持相對穩定,休漁開始時間向前移半個月到1個月,總休漁時間普遍延長一個月;各類作業方式休漁時間均有所延長,調整后最少休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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