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報訊(記者 吳瓊)近日,遼寧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貫徹落實《關于在渤海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意見》。這是遼寧首次提出在渤海海域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將有利于確保渤海生態安全,促進環渤海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渤海承載了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巨大環境壓力,漁業資源退化,突發性海洋環境事件增多,重要服務功能呈下降趨勢。
該制度的目標為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占渤海近岸海域面積的比例不低于40%,渤海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0%。到2020年,海洋生態紅線區陸源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100%,陸源污染物入海總量減少10%~15%,水質達標率不低于80%。有效期限為2014年~2020年。劃定海洋生態紅線區范圍為遼寧渤海海域,東起大連老鐵山西角黃渤海分界線,西至遼冀海域行政區域界線,涉及渤海近岸海域面積1.3萬平方公里,大陸岸線1235公里。此次具體劃定了34個生態紅線區,其中28個為限制開發區、6個為禁止開發區,生態紅線區總面積5920.8平方公里,大陸自然岸線388.7公里。
該項制度提出了4項具體工作任務。
一是建立紅線區分類管控制度。禁止開發區內,禁止一切與保護無關的工程建設活動;限制開發區內,依據生態系統類型,對重要河口、重要濱海濕地、重要旅游區實施差異化管理。
二是有效推進紅線區生態系統保護與整治修復。全面提升保護區管護能力,逐步形成海洋保護區網絡,實施重點區域生態環境整治與修復,發展生態、高效、安全養殖模式,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態補償機制。
三是嚴格監管紅線區的污染排放。依法加強陸源入海排污口管理,建立重點區域環境質量在線監測預警機制;調整海域開發產業結構,充分發揮市場在海域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四是加強紅線區內綜合管控。建立實時、動態、立體化監視監測體系,建立紅線區內海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加強紅線區環境監督執法,提升突發海洋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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