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做好農業部2016年水產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總隊部署,第五支隊安排執法人員順利完成了轄區內龍口市、萊州市7家養殖場的13個鲆鰈類水產苗種抽查監督工作。
此次行動,支隊高度重視,主動與轄區兩市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全程參與監督抽查。監督抽查過程中嚴格按照《農業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暫行規定》、《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對抽查養殖品種的確認、樣品的抽取,現場制樣、封樣,樣品費用支付等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抓住時機對養殖企業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水產品養殖用藥規定,并列舉水產品質量違法案件進行警示教育,提高養殖業主的質量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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