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月4日,山東省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總隊孫華副總隊長帶隊赴江蘇南京與江蘇省漁政監督總隊開展漁政執法協作交流,并簽署了《魯蘇兩省漁政執法協作備忘錄》,建立健全了兩省間執法協作長效機制。山東省青島、濰坊、威海、日照市漁政機構、省總隊漁政處及直屬第一、第二、第四支隊負責人,江蘇省漁政監督總隊政委劉洪田以及相關處室、直屬支隊及鹽城、連云港、南通三市漁政機構負責人共20余人參加了會議。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林建華副局長蒞臨會議并講話。
山東、江蘇均是黃海之濱海洋與漁業大省,海域相接、互相配合,雙方長期以來在資源管理、漁船監管、伏季休漁等涉漁執法方面形成了較為順暢的聯系配合機制,建立了深厚的工作友誼。但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和近海漁業資源的衰退,每年生產旺季會有部分漁船進入對方港口停靠和進入對方管轄水域從事漁業生產活動,甚至雙方漁船發生海上漁業糾紛或違規捕撈案件,給漁政執法帶來了不少棘手問題。當下,魯蘇兩省簽署執法協作備忘錄,搭建兩省漁政機構協調溝通平臺,有利于及時處置省際間漁業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有效遏制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漁區和諧穩定。
根據備忘錄,雙方將堅持依法行政、分工負責、聯合協作、信息共享、有效對接、共贏互利的原則,加強省際間執法工作協調和配合,建立漁政執法協作長效機制。雙方分別成立漁政執法協作領導小組,適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妥善處置漁事糾紛,合力打擊非法作業行為建立信息共享與通報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漁政執法信息交流與業務研討,加強漁政執法機構互訪。建立漁業案件移交機制,對查獲的涉漁涉嫌“三無”船舶、涉嫌“套號”和“套牌”船舶、越界違規、船證不符等漁業執法案件交由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或船東戶籍地(或所在地、常住地)漁政執法機構處置,并抄報兩省漁業執法機構備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日常協調聯系工作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協調聯席會議,加強日常執法溝通聯絡,分析研究漁政執法工作情況,通報各自轄區漁業執法案件的查處、兩省漁事糾紛處置等執法協作情況,商討解決協作執法方面的不足,保障執法協作機制順利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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