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
建標準規范,以質保安。把漁船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一是漁船船型標準化。先后公布了4個水產運銷船、45個養殖船、9個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設計了4個系列十余種休閑海釣漁船船型。2016年又公布了《海洋捕撈漁船標準化技術要求》,建立了捕撈漁船標準化參數體系。二是漁船安全設施改造標準化。突出漁船液壓機絞綱機改造,減少漁民傷殘事故發生;突出清潔能源改造,試驗安裝太陽能發電板,保證漁船照明和通訊用電;突出駕駛室改造,便于駕駛控制與操作。三是漁船檢驗社會化。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在山東省掛牌審圖中心,探索圖紙審查與審批分離機制;在石島開展船檢體制改革試點,探索漁船技術狀況、建造監理第三方檢測。四是漁船技術狀況評估全面化。在國家開展24米以上漁船安全技術狀況評價的基礎上,山東率先完成了24米以下海洋漁船的安全技術狀況評價工作,全面摸清漁船安全技術狀況。
拓漁港功能,依港促安。充分拓展漁港的安全保障功能,探索依港管船、依港保障安全新路子。一是建立四項制度。頒布實施《山東省漁業船舶管理辦法》,全面實施漁港認定、經營許可、港章編制、漁港水域作業審批四項制度。自今年起,凡未經漁港認定的港口,一律不得接納漁船停靠、補給和卸貨。二是創新三類依港管船模式。確立了依托村委、漁業合作社、港務公司等組織經營管理漁港模式,確定船港一一對應關系,強化漁港經營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促進漁船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三是開展兩大行動。開展漁港經濟區活動和病險漁港整治工程,進行基礎設施改造和環境整治,提升漁港的安全保障功能和綜合服務功能。從2017年開始,計劃啟動漁港風險評估行動,對全省漁港進行風險等級評估,按照級別進行掛牌集中整治。
擎信息優勢,科技興安。堅持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全面推進“智慧安監”建設。一是抓基礎。為全省4.6萬余艘海洋漁船全部安裝“漁船電子身份標簽”。二是抓定位。建立完善CDMA、AIS和北斗衛星“三大網絡”,漁船基礎信息管理、近海通訊、漁船射頻與漁港監控“四大系統”,實現對海洋漁船的漁港動態監管。2016年啟動了漁船監控系統升級項目,計劃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構建起雷達、光電跟蹤、漁港視頻、AIS聯動的海洋漁業綜合視頻監控系統。三是抓識別。建立了全省漁船射頻系統,提高了執法效率。
明責任體系,合力助安。在政府層面,建立完善四級責任體系,落實沿海市漁船監管屬地責任制,建立完備市、縣、鄉、村四級責任體系,明確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和漁業、公安、工商、經信、交通、外事等部門的監管責任以及村“兩委”的協管責任。在行業層面,建立了漁業安全生產集中督查常態化機制的意見,要求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帶隊督查漁業安全生產不少于兩次。各地建立了漁船安全生產“一縣一冊”、“網格化、實名制”監管責任清單,明確監管責任。
嚴執法管理,依法治安。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成立了海事、安監、公安消防等領域50多名專家組成的安全生產專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參與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強化海事調查處理,建立健全了省市縣三級海事調查機構,成立了52處事故調查機構和35個專家委員會,完善海事事故調查流程、專家咨詢、結案審查等管理制度。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扎實開展漁業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強化商漁船防碰撞警示教育,嚴查漁船超航區、超抗風等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行為,保持打非治違和隱患整治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