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對部分海洋資源過度利用,導致我國近海漁民無魚可打,大量捕魚船離爭議漁場或者他國水域越來越近,爭端無可避免。黃海靠韓國一側海產品豐盛,因此我國漁船越界非法捕撈是常有的事。
韓國KBS電視臺12月5日稱,截至今年11月底,韓國海警共查獲“非法”中國漁船439艘,較去年同期的300艘增加46%。《環球時報》報道稱,從2004年到2007年4年間,韓國海警共計扣留2037艘非法作業的中國漁船,僅保釋金就交了213.55億韓元(約1.2億人民幣)。
事實上,中國漁民并非沒有合法途徑進入韓國海域打魚。依照國際法,在黃海海域上,中韓兩國從領海基線往外,各自擁有12海里領海和200海里經濟專屬區。但中韓的200海里經濟專屬區延伸有所重疊,目前雙方尚未就經濟專屬區劃分界限達成正式協議。
2001年,兩國簽訂的《中韓漁業協定》,其中劃定了“暫定措施水域”,由雙方采取共同的養護和管理措施。對違反規定者,雙方按各自的國內法處理本國漁船。
區域后則為各國的專屬經濟區域,協定中規定兩國漁船可申請配額進入對方專屬經濟區管理水域捕魚,由韓國頒發的授權中國漁民合法越界捕魚的許可證最初時申報需十多萬元。對此,有漁民表示許可證現在不好辦,“沒有幾十萬元辦不到。”渤海附近的一名船主說,打魚靠的是技術和運氣,同樣進入韓國捕撈,有時候沒牌照的打得反而比持牌照的人多,“投入與產出不成正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