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康存棟)4月14日,農業部向各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發出通知,決定自4月中旬到6月中旬,組織開展2010年水產苗種生產和質量安全督查活動。
督查內容:一是基層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重點檢查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制度落實情況和質量安全監管情況。二是水產苗種生產情況。隨機抽查部分水產苗種生產單位,開展實地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用藥、銷售記錄是否完整、真實,有無親本引進和培育記錄,水產苗種生產過程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和儲存禁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人用藥品及原料藥的行為。三是去年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重點檢查對無證苗種生產單位(自育自用除外)清查情況,以及水產苗種監督抽檢中發現的陽性樣品生產單位查處和整改情況。
據悉,農業部將組織督查組分三個階段對部分省督查工作進行抽查,在每個省活動時間約為一周。
第一階段(4月份),督查福建、廣東、海南三省,重點督查南美白對蝦、羅非魚、鱖魚等品種。
第二階段(5月份),督查江蘇、湖北、四川三省,重點督查四大家魚、斑點叉尾魚回、河蟹等品種。
第三階段(6月份),督查河北、遼寧、山東三省,重點督查海參、中國對蝦、鲆鰈類等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