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記者了解到,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復煙臺市海洋功能區劃(2013年~2020年)(以下簡稱《區劃》。
據了解,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煙臺市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達到4500平方千米,海洋保護區面積達到1400平方千米,保留區面積達到370平方千米,大陸自然岸線保有長度不少于360千米,整治和修復海岸線長度不少于50千米;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活動得到合理控制,漁民生產生活和現代漁業發展得到有力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批復顯示,《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一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確需修改《區劃》海洋功能區類型的,由煙臺市政府提出修改方案,報山東省政府批準。編制各類產業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符合《區劃》的要求。要盡快完成沿海縣(市)海域使用規劃編制報批工作。
根據《區劃》,下一步煙臺市將不斷完善海域管理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項目用海預審、審批制度和圍填海計劃,健全海域使用權市場機制。堅持陸海統籌方針,切實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加大海洋執法監察力度,規范海洋開發利用秩序。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主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海洋功能區劃是根據海域區位、環境條件和開發利用的要求,將海域劃分為不同類型的海洋基本功能區,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不作為海域勘界和海域行政管理區域、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界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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