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11號)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7月5日,農業部出臺《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各地漁業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轉變海洋漁業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生態優先、養捕結合和以養為主的發展方針,控制近海、拓展外海、發展遠洋,堅持資源利用與生態保護相結合,著力調整海洋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著力提高海洋漁業設施裝備水平和組織化、規模化水平,著力加強漁村建設和優化就業結構,著力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和水域生態保護,努力形成生態良好、生產發展、裝備先進、漁民增收、產品優質、平安和諧的現代漁業發展新格局。
《意見》共包括17項內容,分別從資源環保、安全生產、流通與加工、漁船裝備、涉外管理、科技支撐、政策完善等方面提出發展目標和具體措施。《意見》對部分重點工作提出明確的時間要求,如漁業資源調查方面: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完成一次漁業資源全面調查,科學確定漁業資源總可捕撈量,研究制定漁業資源利用規劃;池塘標準化改造方面:用三年時間完成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2000萬畝,建成一批池水深、基堅實、渠暢通、路成網、電到塘、機配齊的穩產高產水產健康養殖基地。漁港建設方面:力爭到2020年,所有海洋漁船都能進港安全避風。漁民上岸安居方面:將區別漁民的不同情況,開展危房改造和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力爭三年內解決漁民最需要、最迫切、最直接的定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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