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345艘捕撈船開始歸港休漁。
據介紹,伏季休漁期間,青島開發區要求所有休漁漁船在休漁開始前到達指定地點停泊,不得擅自離港或轉移停泊地點,110千萬以上漁船必須停靠在安裝有射頻識別(RFID)基站的港口。所有漁船不得自行變更為非休漁作業類型出海生產,各類漁業輔助船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運輸、銷售違規捕撈的漁獲物,不得提前捕撈,確保“船進港、網封存、人上岸”。嚴格執行“海查陸處”規定,對查獲的涉嫌違規漁船,一律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處理,按最高限處罰標準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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