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與澳門特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在北京召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范圍內水域用海合作工作組會議,這是自今年1月5日國家海洋局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范圍內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以來,雙方召開的首次工作組會議。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司長潘新春、澳門特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出席了會議。
會上,澳門特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地圖繪制暨地籍局介紹了澳門及鄰近水域臨時拋泥區選劃可行性及工作程序,澳門特區海岸線勘測及專家支持工作機制,澳門海洋功能區劃、用海規劃編制情況,填海外的其他用海項目雙方征求意見程序,以及澳門第四條海上通道建設情況等有關情況。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司、國際合作司、南海分局、海洋咨詢中心,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的有關負責同志,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范圍內水域用海合作的有關議題,與澳門方面進行了交流討論。
會議認為,2015年底在澳門回歸祖國16周年之際,中央政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劃定水域、陸地界線,其中水域面積85平方公里,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心與支持。澳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澳門水域管理,正式設立了由行政長官領導的“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正在推進相關立法和規劃工作。會議提出,澳門開展海洋功能區劃及相關規劃編制、海岸線修測工作時,在標準和技術方法方面要做好與國家海洋局現有工作的銜接。在臨時傾倒區選劃方面,要全面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在維護生態平衡、不損害海洋環境的前提下開展研究評估工作。對于項目用海審批,將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明確征求意見工作程序。會議確定年底召開第二次工作組會議,交流用海合作事宜,進一步落實《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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