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農業部授予839家水產養殖場、漁業專業合作社“農業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第六批)”稱號,839家示范場養殖面積31.2萬公頃,培育健康養殖示范戶2.9萬戶,輻射帶動周邊20多萬養殖戶,年供應優質水產品59.4萬噸,示范場命名數量和示范規模又創歷年新高,取得“十二五”開門紅。同時,農業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數量6年累計已達到2610個。
2011年農業部將推進創建作為加快發展現代漁業建設的重要舉措,積極鼓勵和支持各地養殖企業(合作社)參加創建活動,各地活動成效顯著,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的現代養殖理念已深入人心,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持續升級生產設施設備、提高生產條件標準化。各地示范場將生產設施改造升級作為首要工作,積極爭取資金支持,不斷增加投入。建成后的示范場場區環境整潔,進排水渠(溝)分設,電力容量充足,道路平整通暢;池塘布局整齊有序,進排水渠(溝)分開,維護良好;配備了水質檢測、病害診斷、廢水處理和循環用水等環保設施,養殖廢水達標排放,均達到了示范場的創建標準。示范場創建活動促進了池塘標準化改造、養殖生態環境修復、工廠化循環用水設備升級等養殖基礎工程的進展,全年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340萬畝,各級財政投入資金近14億元,并實施養殖生態環境修復項目55個。山東、湖北等地還將示范場創建與現代漁業園區建設結合起來,支持一些起點高、規模大、能力強的示范場,向現代漁業示范園區的方向發展,全面提高養殖基礎設施水平。
二、大力推廣健康養殖模式、提升生產過程規范化。各地示范場大力實踐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積極推進貝藻混養、種草養魚、生態低碳健康珍珠養殖模式等先進、適用生態健康技術,制定生產操作規范,規范養殖生產操作;建立了苗種、飼料、獸藥等生產投入品采購、保管和使用規章制度,2011年全年藥殘檢測合格率100%。山西省組織編寫了《團頭魴池塘健康養殖技術規范》、《草魚池塘健康養殖技術規范》和《鯉魚池塘健康養殖技術規范》3個地方標準,有效推進了該地區健康養殖模式的推廣。
三、強化健全養殖技術規范、實現生產管理制度化。示范場不斷加強生產制度管理的建立,建立了《水產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用藥記錄》和《水產品銷售記錄》等生產管理記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張貼重要的管理制度、技術規程等,定期對職工或成員進行健康養殖和質量安全教育培訓;銷售的養殖水產品都附具《產品標簽》,初步做到了產品質量可追溯,養殖產品都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部分養殖場圍繞質量安全要求制訂了《健康養殖示范場質量控制措施》、《常用內服藥及服用方法》等生產技術規范,并在場區張貼,有效規范了生產操作,養殖管理水平得到極大提高。
四、努力擴展養殖技術服務,增強示范輻射規模化。據統計,示范場養殖綜合生產效率均高于當地養殖水平,年人均收入均高于當地漁民年人均收入,樹立了高效、生態、環保的健康養殖典型。各示范場積極主動為周邊養殖戶提供健康養殖技術咨詢和培訓服務,不斷提高周邊養殖漁民對健康養殖的認知程度和操作技能,全年培訓養殖戶8萬人次以上,在周邊社會和群眾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輻射帶動作用突出。一些示范場以“公司為龍頭+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戶”的經營管理模式,實行“五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品牌、統一飼料、統一檢測、統一物流,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樹立了健康養殖示范場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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