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印發《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綱要》共分10章,重點提出6方面任務,包括協同推進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開展生態屏障建設、大氣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
《綱要》明確,要加快推進海洋生態治理,研究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在紅線范圍內禁止圍填海。認真執行圍填海計劃,加強圍填海管理和監督,嚴格控制圍填海規模。開展河北北戴河等地沙灘整治和海岸帶生態修復,加強近岸海域環境綜合整治。建設海島保護利用示范基地、海洋濕地保護區和海岸生態廊道,在重要區域建設海洋特別保護區。保護和修復海洋漁業資源,嚴格執行海洋休漁制度,完善捕撈業準入制度,開展近海捕撈限額試點,嚴格控制捕撈強度和養殖密度。
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治方面,根據《綱要》,環渤海地區將協同推進海域污染防治,切實落實《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08年~2020年)》,加快實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動京、津、冀、遼、魯五省市聯治渤海環境污染,重點整治渤海灣等河口海灣污染,加強渤海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的環境治理,消減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入渤海主要河流生態環境用水,增加入海水量,遏制渤海生態惡化趨勢。嚴格落實區域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建立陸域污染源控制和綜合治理系統,健全渤海海洋環境立體監測網絡,健全流域與區域相結合的環境管理體制和監測預警體系。推動海洋工程監管系統建設,增強海域污染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提高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在港口建設方面,《綱要》提出,要以環渤海地區沿海城市為節點,共同打造面向亞太地區的對外開放重要門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臨港產業帶、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排頭兵和主力軍。統籌區域內港口規劃與發展,構建遼寧沿海、津冀沿海、山東沿海三大現代化港口群,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分工明確、競爭有序的運輸格局。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鼓勵港口企業通過合資、合作、聯盟等方式,跨行政區域投資、建設、經營碼頭設施,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支持內陸城市與港口合作共建內陸港。打造國際航運樞紐,提高天津、大連、青島等主樞紐的國際中轉能力,提升營口、唐山、日照等港口配置能力,推進港口運營管理、航線開辟等方面合作,以控股和參股方式建立區域港口聯盟。
值得一提的是,備受關注的中韓鐵路輪渡、渤海海峽跨海通道建設計劃,也被納入其中,《綱要》稱要積極研究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同時,要大力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依托天(津)青(島)煙(臺)威(海)等海洋科技創新優勢,加快發展海洋工程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洋資源開發、海洋高技術服務業等海洋高技術產業,打造國家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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