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記者從廣西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工作電視會議上了解到,從今年起,每年4月1日12時到6月1日12時,在珠江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實行禁漁期制度,禁漁期間,禁漁水域范圍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自治區政府召開電視會議,部署了廣西首次珠江禁漁工作。
根據《農業部關于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的通知》,此次禁漁的水域范圍包括珠江在江西、湖南、廣東、廣西、貴州和云南六省(區)的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其中,流經廣西的珠江干流包括西江上游的南盤江、紅水河、黔江、潯江和珠江支流包括柳江(含融江)、桂江(含漓江)、郁江(含邕江),全長2010公里,涉及我區9個市、53個縣(市、區),近1.3萬艘漁船、3萬名漁民。
禁漁期內,珠江漁民收入將有所減少,部分漁民生活可能會出現困難,特別是完全以捕魚為生的“連家船”漁民。為妥善解決禁漁期間專業捕撈漁民的生產生活問題,確保社會穩定,廣西將加大禁漁期間增殖放流力度,增加漁業資源,爭取開捕后漁民有更好的收入;并將符合條件的漁民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給予必要的補助。同時,各地將組織落實漁用油價補貼政策,積極組織開展漁民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培訓等活動,幫助漁民在禁漁期間從事其他兼業工作。
近年來,隨著珠江流域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珠江生物資源及其生存環境承受的壓力不斷加大,生物資源持續衰退,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生物多樣性和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受到嚴重威脅。為了養護珠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珠江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2006年印發的《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要求,農業部決定自2011年起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