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全面了解我國休閑漁業發展現狀,加強休閑漁業管理和服務,3月3日,農業部下發《關于開展休閑漁業發展監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7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休閑漁業發展監測工作。
《通知》要求,監測工作要緊扣休閑漁業發展狀況、產業結構以及對漁業提質增效、富民增收的貢獻等方面開展,為國家制定休閑漁業政策、進行宏觀管理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咨詢。監測內容主要是休閑漁業發展總體經濟指標及其內部構成領域的主要經濟指標,包括各種休閑漁業經營組織類型、全部休閑漁業生產單位和非休閑漁業生產單位附屬的休閑漁業生產活動相關發展指標,共計46項指標。
《通知》強調,一是高度重視監測工作。休閑漁業發展監測是推動休閑漁業產業發展的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各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將其放在重要工作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著力提高報送數據的數量和質量。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考慮建立休閑漁業企業(生產單位)數據直報制度。二是建立明確工作機制。各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制定休閑漁業發展監測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承擔部門、責任人員以及崗位職責,將監測工作作為反映推動漁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的重要途徑抓緊、抓細、抓好。三是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各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監測結果,切實提高分析、研判工作力度和水平,深入了解產業發展的現狀、潛力、重點和難點,把發展監測和促進產業發展結合起來,為加強休閑漁業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