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伏季休漁開始后,山東省沿海各地捕撈漁船集中返港停泊,導致漁港內的漁船停靠數量多、密度大,加上汛期臺風北上和氣溫高、天干物燥等因素影響,漁港及停泊漁船風災、火災風險因素增多,防風防火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漁船集中停港期間的安全工作,保障汛期和伏休期間漁港和停港漁船安全,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決定在自6月5日至7月15日,在沿海各地組織開展漁港安全專項督查行動。
此次督查行動按照省、市、縣(區、市)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的原則,組織公安消防、港監和船檢等專家和執法業務骨干,對全省460余處漁港碼頭和漁船集中停泊點進行安全督查。省總隊各直屬支隊負責督查轄區內中心漁港,各市負責督查轄區內一級漁港,各縣(市、區)負責督查轄區內其他漁港碼頭和漁船集中停泊點。重點督查漁港漁港經營許可、應急預案、進出港簽證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實情況;防設施設備配備和有效情況,港內加油車、加油罐、加油管道及用火用電管理情況;停港漁船疏散避風、防火間距和通道安排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逐一登記,建立臺帳檔案,提出整改意見,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安全隱患整治不徹底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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