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日前,海南省有關部門發布消息稱,該省有效整合海洋、環保、水務、林業等部門的生態保護紅線,已初步劃定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總面積11534.9平方公里,占陸地國土面積的33.6%;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約3009.1平方公里,占海南島近岸海域總面積的12.7%。
據悉,生態保護紅線是指依法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的嚴格管控邊界,分為禁止紅線區和限制紅線區。其中,在禁止紅線區內,原則上不得從事一切形式的開發建設活動;在限制紅線區內,嚴格控制開發強度,禁止工業項目建設、礦產資源開發、房地產建設、規模化養殖等工程項目。
海南省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是在科學系統評價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保持、水源涵養等生態服務功能和海岸帶生態敏感性的基礎上,統一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其他產業發展規劃的矛盾沖突而劃定的。今后,海南城鎮建設、產業布局和基礎設施布局均需服從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成果。
目前初步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在空間上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區的霸王嶺、五指山、鸚哥嶺、黎母山、吊羅山、尖峰嶺等主要山體為核心,以松濤、大廣壩、牛路嶺等重要湖庫為空間節點,以自然保護區廊道、主要河流和海岸帶為生態廊道,形成“一心多廊、山海相連、河湖相串”的基本生態空間格局。
海南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全省生態保護紅線依據生態服務功能類型和管理嚴格程度,實施分類分區管理,堅持性質不轉換、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責任不改變,探索實施生態補償、尊重現實區別對待的生態紅線管控原則。該負責人強調,對于法定紅線區域,按照現有法律法規進行管控;對于其他紅線區域,根據區域經濟發展、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提出分區分類的管控措施和發展指引。按生態服務功能實施“一區一策”的分區分類管控措施,嚴格審批限制紅線區內的各項建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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