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黃海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方案(2016年~2020年)》近日通過專家組評審,標志著山東省建立起全海域海洋生態紅線制度,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黃海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方案(2016年~2020年)》在山東省黃海海域內,劃定了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兩類紅線區,并分類分區制定了具體的管控措施。劃定了不同類型的保護岸線,并制定了分類管控要求。明確了重點任務,制定了具體的實施保障措施。
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后,將嚴格環境準入,對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環保規劃和海洋生態紅線管理的海洋開發活動,實施一票否決。對生態系統敏感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進行保護,對開發活動的內容、方式和強度進行約束。建立海洋生態紅線制度是順應當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對于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沿海經濟社會的發展,近海海域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生態系統處于亞健康狀態,突發性海洋環境事件增多。經濟飛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實施以生態紅線為手段的海洋環境保護政策。2014年,山東劃定了該省管轄的渤海海域生態紅線,涉及海域總面積16313.9平方公里。其中一個明顯的變化是,地方和企業的開發活動是否符合紅線區管控要求,成為用海的重要考量。海洋生態紅線,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高壓線”,真正對用海開發活動做到無縫監督和違法活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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