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習近平主席在訪問東盟國家時提出共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構想,通過海上航運通道和關鍵港口城市,將中國、東南亞、南亞和中東等沿海國家相連。中國和東盟是互為重要的貿易伙伴,東盟是中國第三大貿易伙伴,中國是東盟的第一大貿易伙伴國。水產品是雙方五大重點合作的領域之一,雙方水產品貿易總額從2009年的11.4億美元增長至2016年的40.7億美元,水產品貿易年增長率為17.2%,遠超過8.3%的平均商品貿易增長率。其中我國出口東盟水產品也從2009年的7.6億美元增至2016年的28.1億美元,貿易額增長了269.7%。本文將結合湛江水產品出口現狀進行探討。
當前水產品出口東盟存在的主要問題
出口競爭力不強。一是水產品出口深加工程度不高,產品結構單一,附加值低。我國出口水產品深加工比例僅為30%左右,而發達國家達到60%-90%。以湛江為例,對蝦出口品種有全蝦、去頭蝦、蝦仁、鳳尾蝦、面包蝦等,多是作為原料或者半成品出口,其中出口對蝦初級產品和深加工面包蝦的比例是3:1。二是產品加工出口主要以代加工方式貼牌生產, 缺乏自主品牌和出口銷售渠道。如湛江出口東盟的水產品,其大多貼當地大型連鎖超市或連鎖餐飲店品牌。三是行業管理不規范,企業間無序競爭,相互壓價現象時有發生。
產出效益不高。一是品種退化,產出水平低。我國出口水產品多為養殖品種,隨著幾十年的養殖,很多品種已出現不斷退化的跡象,種苗質量參差不齊,產出水平低。部分優質親魚親蝦嚴重依賴進口,創新能力不強。二是生產資料和勞動力成本比較高。與泰國、越南、印度尼西亞等東盟國家相比,我國水產品出口主要集中于經濟發達的東南沿海,養殖、加工和勞動力等生產成本高。三是出口價格利潤“雙低”,受全球經濟不振影響,進口國訂單持續減少,出口價格不斷下滑。
技術性貿易措施制約日趨嚴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零關稅”政策的實施,極大降低了我國水產品進入東盟市場的準入門檻。我國水產品資源豐富,出口水產品價格也相對低廉,使得其深受東盟國家消費者的青睞,對東盟國家的水產業形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另外,由于我國水產養殖業仍不規范,養殖過程違規用藥時有發生,造成出口東盟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因此,東盟國家陸續采用了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貿易措施來限制我國水產品對其出口,包括采取非常嚴格的檢驗檢疫標準和非常嚴格的安全衛生檢疫標準等措施。另外部分東盟國家還采取提交進口保證金制度來提高進入進口國的生產成本和資金門檻等。
相關措施及建議
健全出口水產品監管體系,提高產品質量。建立健全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繼續大力推進“公司+基地+標準化”生產管理模式,加強對養殖過程中的用藥指導和藥物管理,重點解決出口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問題。加強種苗源頭監管,提高市場準入門檻,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研發新品種和培育優質種苗,提高水產良種覆蓋率。例如:湛江國聯和恒興等水產企業在檢驗檢疫部門幫扶下,其生產的“國聯1號”和“中興1號”等種苗以其先進的培育工藝,優秀的蝦苗品質和良好的養殖效果深受廣大養殖戶的認可,被評為“中國十大健康安全種苗”。
發揮示范引領,力促行業加快轉型升級。以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為抓手和突破點,在地方政府的主導下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政策資金支持,幫助龍頭企業率先轉型升級,形成以“品牌、質量、技術”為核心的國際競爭新優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行業產品結構優化升級,應對國外技貿措施的影響,提高出口水產品的質量和加工深度。要積極鼓勵企業全方位打造自身品牌,實現以質量為基礎、以品牌促效益的良性循環,將價格優勢轉變為產品質量和品牌優勢。
建立聯合互動反應機制,有效應對東盟的技術性貿易措施。6月18日,我國首個水產品技貿措施研究評議基地正式落戶湛江。今后,湛江水產品技貿工作將整合社會各方優勢資源,充分發揮各方面的能動性,建立檢驗檢疫機構牽頭、地方政府支持、相關部門齊抓、企業主動參與、行業協會協調的聯合互動反應機制。采取對東盟技貿措施信息采集、分析評議、研究應對等手段,重點跟蹤東盟國家水產品相關技術法規、標準、政策等動態信息,建立水產品預警系統和快速反應機制,為企業提供全面、權威、及時的信息咨詢和技術服務。
加強協調引導,促進行業自律和管理。加強與水產行業協會的溝通合作,支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我管理職能,約束指導企業行為,以誠信、質量和良性競爭共同開拓水產品國際市場。通過建立行業價格核準機制,保持水產品價格的穩定,防止“自相殘殺”的惡性競爭,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一方面對內加強監管和培訓,定期開展水產養殖經驗交流活動,組織專家、教授對養殖戶進行培訓,加強源頭監管;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對產品生產、加工、出口等全過程加強監管。另一方面,加強與國際同行的聯系,掌握國際水產品市場最新信息及動態,協調各方優勢,建立“三位一體”的預警機制,幫助企業了解市場形勢,做出準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