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檢驗檢測機構年度報告
(2018年度)
檢驗檢測機構名稱: 國家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編制
一、持續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情況
國家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權的國家級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2016)國認監認字(061)號],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160000091441)、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2016)農質檢核(國)字第0218號]以及實驗室認可(CNAS No. L0806)。2015年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復評審,資質認定授權持續時間至2019年。2018年,中心再次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復評審,新的授權持續時間至2025年,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各項條件,有能力在資質認定的檢測范圍內,完成實驗室檢測工作。
目前,中心掛靠有國家農業檢測基準實驗室(水產品藥物殘留)、農業農村部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與評價重點實驗室、農業農村部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青島)、全國水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產品加工分技委和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產品加工分技委秘書處等多個實驗室或技術機構。
中心下設業務辦公室、元素及營養檢驗室、藥殘及生物毒素檢驗室、微生物與分子生物學檢驗室、標準化室五個部門,實驗室建筑面積約2500平方米,儀器設備原值約4100萬元。現有人員26名,其中研究員5人、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7人、助理研究員(工程師)10人;其中有博士11名、碩士10名。
二、遵守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規范的情況
在檢驗檢測工作中,中心始終恪守客觀、準確、公正、誠信的作風,認真對待每一項檢測工作,并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貫徹、遵守GB/T 31880-2015《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基本要求》的各項要求,努力完善自我,提升檢測技術水平。中心遵守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規范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掛靠法人單位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嚴格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工作,對出具的報告負法律責任,嚴禁租借資質證書、非法掛靠、轉包服務項目。
2、按照法律法規和執業準則公平競爭,不假借、冒用他人名義要求服務對象接受有償服務。
3、客觀公正、誠實守信,不出具虛假或漏項、缺項報告。
4、嚴格執行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不出租資格證書、在報告上冒用他人簽名。
5、切實保障專業技術服務和報告質量。定期進行檢測設備計量檢定,檢測設備、標準物質期間核查工作,每年度進行內部質量審核工作、管理評審工作,以上工作均制定詳細計劃,并按照計劃實施。
三、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的情況
(一)質檢工作
中心質檢工作以農業農村部下達的各項監控工作為主,同時兼顧為社會企業、個人以及科研單位提供檢測技術服務。
1、政府監控工作
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工作,是中心最重要的任務之一。監控工作任務量大、要求嚴格、時效性強。為做好工作,中心多次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制定合理的項目實施方案,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進行調配,確保各項任務的順利進行和及時完成。年內,中心共承擔了7項部級監測任務,包括監督抽查、例行監測、風險監測與風險評估等,監測地區包括遼寧、大連、河北、山東、青島、福建、廣東等省市。全年共監測樣品近1500個,檢測參數170余項,檢測項次24000余項次,所有工作均按照要求及時提交總結報告和數據統計,上報總結報告10余份。
(1)國家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完成國家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任務中廣東省異地水產品和青島市本地水產品的抽檢工作,掌握這兩個地區水產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喹乙醇、甲基睪酮和己烯雌酚等10種違禁藥物的殘留情況,為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執法乃至移送法辦提供了法律基礎數據。
(2)海水貝類產品風險隱患排查:完成遼寧省、山東省和河北省共計200批次海水養殖貝類中危害因子排查工作。檢測項目包括無機砷、總汞、鎘、副溶血性弧菌、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石油烴、多環芳烴和揮發酚等24個指標,獲得有效數據約5000個,繼續研究扇貝對鎘的特異性富集作用。
(3)漁用投入品隱患排查:完成山東省、青島市和福建省共60批次漁用投入品(化學藥品、中草藥、漁用飼料、非藥品)的隱患排查工作,檢測項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綠、磺胺類、喹諾酮類等禁、限用藥物共29個指標,獲得有效數據1200余個。排查發現漁用投入品中添加隱性成分已經成為影響水產品質量安全的一個潛在隱患。
(4)重點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① 黃渤海區域捕撈水產品監測:分完成遼寧、河北、天津、山東共計80批次捕撈水產品的質量監測工作,檢測項目包括鉛、鎘、總汞、無機砷、多氯聯苯和石油烴等12個指標,獲得有效數據960個,監測發現環渤海地區的捕撈蝦蛄和梭子蟹中鎘含量較高。表明這兩種產品具有特異性蓄積鎘的特性,在全面掌握該兩類產品的本底數據基礎上,中心已經聯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開展甲殼類中鎘限量再評價工作。
② 養殖河鲀監測:對遼寧省、河北省和山東省養殖紅鰭東方鲀各組織中河豚毒素進行監測,發現可食組織中陽性率大幅下降,毒素含量均為極低風險水平,說明紅鰭東方鲀質量安全狀況總體穩定且向好發展,為養殖河鲀有條件開放提供證據。
③ 捕撈加工品監測:完成遼寧、山東、浙江、廣東、廣西、河南、上海等地91批次加工水產品中二氧化硫的監測工作,獲得有效數據91個。研究發現亞硫酸鹽能有效防止蝦蟹在冷凍(藏)貯存和加工過程中褐變,具有防腐保鮮,保持產品品質和色澤,延長保質期等作用。因此,海水蝦蟹類及其制品是捕撈加工品中SO2殘留量的重點監測對象。
(5)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全年分四個季度完成遼寧省和大連市流通環節水產品的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等違禁藥物和磺胺類和喹諾酮類限用藥物的例行監測,發現在流通環節中禁、限用藥物有檢出,但是尚未有確定證據確定藥物的添加途徑,通過監測,為主管部門進行下一步的監管提供支撐數據。
(6)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牽頭組織完成了“13種大宗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作為例行監測的延續和補充,對全國流通環節養殖的13種大宗養殖水產品中的喹諾酮類、四環素類、硝基咪唑類和酰胺醇類等18種藥物進行了隱患摸查,確定目前風險程度較高的品種和危害因子,為了解產品質量安全現狀積累數據,為應對藥物殘留應急工作提供良好支撐。
(7)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牽頭組織完成“生食水產品有害物隱患排查與關鍵控制點評估”項目,針對生食鮭鱒魚寄生蟲風險、貝類致病微生物污染等問題,重點對生食大西洋鮭、虹鱒、金槍魚、貝類中致病微生物和生物胺等危害因子開展了摸底排查與應急評估,明確了寄生蟲、致病微生物等的污染程度與環節。
2、社會委托工作
中心以社會責任為己任,努力承擔委托社會委托檢驗,為社會企業、個人委托者、科學研究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做到不推脫、不敷衍,協助企業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為社會企業和個人完成委托檢測45批次樣品,檢測項目包括蛋白質、脂肪、鉛、鎘等指標,出具檢驗報告45份。為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國家海洋局北海預報中心等科研單位完成科研檢測12批次樣品,出具檢驗報告12份。同時多次為生產、銷售及科研單位提供了標準、檢驗技術等方面的技術咨詢和服務,派出多名技術人員對行業檢測人員進行培訓。
(二)支撐工作
為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推動水產品質檢機構檢測技術水平的全面提升,中心受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以及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等單位的委托,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技術性支撐工作。
陽性樣品確證:繼續承擔部、省級漁業主管部門交辦的陽性結果爭議樣品的確證工作,全年對產地水產品和水產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中有異議的2批次樣品進行藥物殘留陽性確證。該項工作保證了檢測結果的科學、準確,既保護了養殖企業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檢測機構的聲譽,保證了監督管理任務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質檢機構復查、飛行檢查:2018年,繼續對承擔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水產品例行監測的多家部、省級質檢機構進行了復查,抽取樣品進行復檢。同時,受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的委托,牽頭對承擔省級監測計劃任務的多家檢測機構進行了飛行檢查。通過以上工作促進檢測機構質量體系運行和技術水平的提高。
協助組織水產品中藥物殘留能力驗證:協助開展能力驗證工作,承擔完成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磺胺類、孔雀石綠和氯霉素項目的能力驗證樣品制備工作,獲得行業內高度認可,參加單位連年增多。通過能力驗證工作的實施有效地提高了各級農業、水產質檢中心的檢測能力水平,為提供準確檢測結果保障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獲得行業內高度認可。
(三)管理工作
中心一直將實驗室管理作為重要工作來抓,不斷跟進國家最新要求持續完善質量體系,不斷加強人員培訓和技術能力提升,嚴把檢測質量關。在加強硬件建設的基礎上,保證中心的體系運行和技術能力處于行業內先進水平。
1、實驗室認可定期監督評審:2018年11月24~25日,中心(暨黃海所檢測實驗室)按期完成CNAS組織的實驗室資質認定、授權和認可“三合一”復評審加擴項評審,專家對中心的體系運行和技術能力進行了全面檢查,充分認可中心技術能力水平和體系運行情況,也對中心的后續運行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此次評審對中心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切實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檢測技術水平和科研能力起到了促進作用。
2、能力驗證:中心一直重視檢測技術能力的不斷提升,作為保證檢驗實驗室工作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積極參加各級能力驗證工作。年內中心共參加了8項國家級、部級能力驗證,共計18個樣品21個項目均取得滿意結果,其領域和頻次能覆蓋已獲認可的食品領域中的營養成分、重金屬、添加劑、藥物殘留、微生物等子領域以及飼料領域,符合認監委和認可委的要求。
3、人員培訓:結合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中心及實驗室的工作任務,先后安排了31次培訓,其中內部培訓21次共計258人次,外部培訓10次共計13人次;派出人員參與外部培訓19次,培訓人員2200余人次。在參加的培訓中,主要進行了認監委、認可委和農業農村部發布文件宣貫、部級質檢機構內審員、能力驗證提供者與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內審員、綠色食品及農產品地理標志檢測機構新制度、作業指導書、檢測技術、儀器操作、數據處理、抽樣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使實驗室的整體技術水平、工作人員的技術能力、研究能力以及應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能力等方面有了較大的提高,保證了實驗室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 標準化工作
1、緊抓標準化管理工作、提高標準制修訂水平
掛靠在中心的全國水標委水產品加工分技委和全國食標委水產品加工分技委秘書處承擔了水產品加工分技委歸口管理工作。2018年加工分技委加強標準制修訂管理,召開2次標準研討會、2次標準審定會和1次加工分技委年會,對16項國家、行業標準進行初審和會議評審。協助標準承擔單位完成了標準的報批工作,標準編寫的質量和水平較前有了較大的提高。積極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標準項目的申報,協助解決申報中出現的問題,保證了申報工作的順利完成。積極助力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發展,指導全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團體標準、山東省漁業標準化委員會、青島市食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體系建設、制修訂等工作。
2、強化標準制修訂工作、完善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修訂是中心重點工作之一,依托中心平臺,發揮質檢優勢,結合科研工作,針對目前國內外形勢的發展需求,積極開展以水產品及水產品檢測方法為重點的標準制修訂工作,填補目前標準和技術的缺失。面向社會征集標準立項建議,立足行業發展及質量安全需求,研究并提出2019年~2021年各年度水產品加工專業標準項目立項指南及規劃,篩選出所收集的項目并發布指南,作為補充完善水產品加工標準體系表的基礎。2018年中心承擔的標準制修訂項目共17項,其中5項標準發布并實施,包括國家標準3項、行業標準2項;承擔的5項行業標準已報批,目前正在制修訂的標準項目有7項。承擔的標準項目中,包括通用標準、產品標準、檢測技術標準、限量標準以及加工操作規范等,幾乎涵蓋了水產加工標準體系中的所有標準類型,不斷補充完善水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制定的2項藥物殘留限量標準及3項農獸藥殘留標準,將在水產品藥殘監控中提供技術手段和監管依據。積極參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參加污染物及真菌毒素標準研討會,提交《關于修訂GB 2762中藻類及其制品中鉛限量值的報告》;參加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修訂工作組,及時反饋磷蝦油、螺旋藻等保健食品中重金屬檢測數據統計情況,提出保健食品的污染物指標應體現水產品的特點,規定無機砷和甲基汞的限量值。
3、跟蹤參與國際標準制訂、提高國際標準話語權
參加了CAC水產品國際標準制定、跟蹤及官方評議工作,持續跟蹤水產品國際標準更新動態。作為農業農村部派出的代表團成員參加11 月在巴拿馬召開的國際食品衛生法典委員會第50 屆會議,重點參與了《組胺控制指南和抽樣計劃》、《食品經營者食物過敏原管理操作規范》、《食品衛生通則》等相關標準的研討及審定。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肉禽魚蛋及制品委員會(ISO/TC34/SC6)第23屆年會,英文匯報了《冷凍魚糜》國際標準項目提案,得到了與會代表的支持和贊同。通過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全面了解和分析國際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規和標準前沿動態,為行業了解相關國際、國外標準狀況提供了技術資料,同時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標準化舞臺上的話語權,為應對國際上技術性貿易壁壘提供有力支撐。
4、加強標準宣貫服務、支撐質量安全監管
針對全國各地質量監督、工商管理、質檢機構以及企業對水產品標準的咨詢,包括企業及消費者應用標準方面的疑惑、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相關問題、產品標準中保質期、標準有效性的問題以及職業打假者的惡意訴訟等,中心給予科學的解答和建議,并協助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和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對標準信息公開進行了答復。為推動國家水產品加工產業發展,提高水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水平,借助國家藻類產業技術體系、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青島市食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平臺,聯合主辦2018年中國水產品加工大會、2次海藻加工與質量安全控制技術培訓會等,從水產標準發展歷史變革、標準在水產加工業中的重要性等方面進行詳細講解,并對最新發布的海藻產品行業標準進行宣貫與解讀。
四、2018年度,本機構的突出成績、先進事跡,以及為產品質量提升和供給側改革、“一帶一路”倡議、雙創活動等提供技術支撐的典型案例(選報)
2018年是收獲豐碩的一年,中心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多項突出的成績:
1、科研成果成績突出,三項成果獲獎勵:本年度,中心先后完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院基本科研業務費重點項目、所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山東省重點研發項目、標準制修訂項目等20余項科研項目的結題和驗收,并對貝類中生物毒素預警技術等進行了成果評價。全年發表文章38篇,其中SCI收錄11篇,EI收錄3篇,核心期刊24篇;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4項、申請發明專利7項;發布國家標準3項、行業標準5項;獲中國產學研合作創新成果二等獎1項、水科院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和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
2、農業農村部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與評價重點實驗室建設:農業農村部學科群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836萬)通過現場驗收是可見的平臺建設成效。與此同時,按照檢測實驗室認證管理的要求,儀器設備得到有效維護,現有儀器運行良好。為保障工作的順利進行,中心也在不同層面、通過不同方式不斷補齊儀器設備條件方面的短板,完善實驗室條件。一年中先后調整了空調系統總體布局,增購了空調,補齊了容量不足的短板;增建了小型低溫冷庫,樣品貯備條件得到有效提升,保障了后續樣品貯藏的質量;改造了試劑庫,基本滿足了日益增加的對試劑、化學品保存的要求;根據工作急需,更新、增購了多臺套5萬元以下的小型儀器設備,保證了工作順利開展。
3、科研立項有新突破,支撐拓展發展空間:重點構建了以現代多組學為核心的研究內容,并形成了污染物的高通量篩查和確證技術體系,相關技術能力和水平均滿足產業發展和國際政策要求,并部分優于國際最新技術水平;在理論方面,重點突破了水產品質量安全形成過程中代謝通路識別及分子調控機制,從危害物變化規律和生物相應機制兩個角度揭示了特征危害風險的形成過程,并初步識別了全鏈條過程中關鍵調控環節并提出防控措施,為我國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的主動防控技術構建提供了扎實的理論支持。